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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新闻舆论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22 15:24:49   发布人: admin   文章来源: 博雅和讯网   点击率:8219    自定样式:
(转自辽宁省畜牧兽医局网站)
农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新闻舆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渔业(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业部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新闻舆论工作的意见》已于11月22日经农业部2016年第21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新闻舆论工作的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工作,对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强调坚持从党的工作全局出发把握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确新闻志向,坚持正确工作取向,勇于改进创新,切实提高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能力和水平。近年来,中办国办也相继印发文件,对加强新闻舆论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农业新闻舆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业新闻舆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一)加强农业新闻舆论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重大举措。农业新闻舆论工作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重大任务,是促进政策出台、推动工作开展、调动各方面力量重视支持(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多年来,各级农业部门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围绕党的(三农)工作大局,大力宣传(三农)工作的新理论、新政策,大力宣传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新观点、新思路,大力宣传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进展、新经验,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撑。
(二)加强农业新闻舆论工作是顺应舆论环境深刻变化的迫切要求。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给农业新闻舆论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挑战新考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广泛应用,正在深刻改变着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互联网已经成为兼具信息发布功能、舆论传播功能、社会动员功能的聚合器,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成为新闻宣传的主阵地。在这种背景下,如何顺应新媒体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增强互联网等新媒体的运用能力,扎实做好农业新闻舆论工作,对各级农业部门提出了新的考验。
(三)加强农业新闻舆论工作是提升舆论引导能力的现实需要。运用舆论工具宣传政策、动员群众、传播经验、指导工作,应成为领导干部的一项基本功。近年来,重大动物疫情、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等涉农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在有效应对和处置涉农突发事件中,舆论引导已成为一个重要环节。如何加强信息发布,让公众对涉农重大政策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如何增强农业部门的领导干部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善于运用媒体宣讲政策主张、发现矛盾问题、引导社会情绪、推动实际工作,是对各级农业部门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大挑战。
二、切实加强新闻发布工作
(四)推动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紧紧围绕中央部署和部党组中心工作,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切实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建设,使新闻发布工作成为一项制度性的安排。切实落实国务院新闻办(421+N)-新闻发布工作要求。农业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1次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同时增加解读涉农重要文件、重大举措和回应涉农热点问题的频次;农业部负责同志每年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不少于2次;农业部每季度举行1次新闻发布会,每年4次。健全完善农业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每季度定时定点在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各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出席例行发布会,围绕当前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涉农热点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增强新闻发布会的计划性。各司局在安排每年重点工作时,要同时提出本年度的新闻发布计划,办公厅要结合新闻时效、发布内容、宣传效果等做好统筹安排。涉农突发事件和其他需要及时发布的信息,可择机随时召开发布会。
(五)不断提高新闻发布的质量和水平。要加强新闻发布策划,紧紧围绕涉农重要政策、重大主题、涉农热点等内容,把(政府想说的、媒体关注的、公众关心的)话题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设置议题,突出发布内容的新闻性,增强新闻发布的吸引力。要灵活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等多种新闻发布形式,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讲究新闻传播艺术,切实提升传播效果。要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建立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发布、完善电话问询受理等机制建设,规范工作流程,为新闻发布工作提供保障。要注重新闻发布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新闻发言人的能力和水平。
三、全面加强政策解读
(六)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建立办公厅统筹协调、各司局分工负责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各司局要承担政策解读的首要责任,把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点改革措施出台时,要会同办公厅提前谋划,研究制定政策解读工作方案。对于要出台的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点改革措施,牵头起草司局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农业部网站发布。政策出台前,要做好铺垫式宣传;政策出台后,要做好解释性宣传。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研究涉农重大政策舆情,把握基调方向,带头出席新闻发布会,带头接受媒体采访,主动引导舆论。
(七)主动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是重点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重大政策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农业部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政策议题,原则上由农业部负责同志出席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例行吹风会,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切实做好农业部出台的重要政策、重要文件、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工作。各司局以及各级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要组织政策参与制定者,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要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部属新闻出版单位宣传平台,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四、切实做好涉农突发事件舆论引导
(八)强化舆情监测研判工作。及时监测和准确研判舆情,是做好涉农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前提。信息中心负责涉农舆情的总体监测工作,要做好日常舆情的全面监测并定期编报舆情简报.遇有重大突发舆情,要启动24小时舆情监测机制,配合相关司局做好有关工作。各司局、各单位要指派专人监测舆情,及时发现涉及本司局、本行业的热点敏感信息。各司局、各单位要建立舆情研判制度,对监测到的舆情进行系统整理、统计和分析,科学研判舆情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舆论引导的措施建议。
(九)强化信息发布工作。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依法依规发布信息。各司局、各单位要按照涉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在舆情应对上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回应。建立信息核实机制,在涉农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赴事发地调查核实,确保获得第一手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根据事件处置进展情况,通过滚动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畅通各司局、各单位信息沟通渠道,信息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要提前通报情况,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十)强化农业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各司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进一步明确回应责任。各司局、各单位是相关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多个司局的政务舆情,相关司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切实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涉农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涉农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进行回应的,相关司局、单位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应当出席。
五、不断加强新媒体建设与运用
(十一)切实提高网络舆论引导能力。要把互联网等新媒体与主流媒体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认识、来利用。各级农业部门领导干部要学网、懂网、用网,全面掌握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等新媒体运用技能,传播正能量,提升传播力,不断提高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积极鼓励各司局、各单位、各级农业部门开设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加大新媒体信息发布力度,以更加及时便捷的方式传播农业信息。适时开通农业部政务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研究制定农业部新媒体管理办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新媒体建设与运用的制度化、规范化。
(十二)充分发挥农业部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农业部网站建设和管理,把农业部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平台。加强网站内容建设,重点强化信息更新,及时发布农业部重要会议、重点活动、重大政策等信息。丰富信息表现形式,创新与公众的互动形式和传播方式,充分利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提升传播效果。拓展网站功能,丰富栏目设置,积极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活动,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紧紧围绕农业部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通过部长信箱、公众问答等栏目,回应社会关切。
六、切实加强农业新闻舆论队伍建设
(十三)加快培养建设农业新闻舆论工作队伍。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农业部新闻发言人一般由办公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并由部党组任免;司局新闻发布负责人一般由司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部门新闻发布负责人一般由厅局领导担任,代表厅局对外发布信息。要为新闻发言人创造相对宽松的工作环境,确保列席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参与重大事件处置,了解全面情况,掌握重要信息。新闻发言人要履职尽责,敢于善于发声,做到讲政治、懂政策、知情况、会说话、敢担当。加强农业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业专家在政策解读、引导舆论中的独特作用,各司局、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建立健全专家信息发布机制的要求,分产业、分品种建立专家队伍。要为专家提供信息发布平台,让他们在重要政策解读、热点问题引导中发挥解疑释惑的作用。要提高专家与公众沟通及信息发布能力,形成一支既精通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又善于与媒体打交道的“三农”专家队伍。加强新媒体人才队伍建设。部属新闻出版单位要加快新闻媒体人才队伍的整体转型升级,加大对传统媒体人才的跨界培养和通才培养,积极选拔培养全媒体型人才,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加强网络舆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司局、各单位、各行业的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加强工作技能培训,加大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和评论力度,努力营造重视支持“三农”工作的网络舆论环境。
(十四)切实加强新闻舆论培训工作。对各司局各单位的新闻发言人进行上岗培训,推荐参加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组织的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的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切实提高新闻发言人的新闻发布能力和水平。把农业新闻舆论工作纳入农业部党校教学安排,对农业部系统领导干部进行定期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他们的媒体素养和舆论引导能力。
七、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新闻舆论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五)切实把农业新闻舆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农业新闻舆论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党的工作全局出发把握定位,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精准有力。部党组定期听取农业新闻舆论工作汇报,把握农业新闻舆论正确导向。切实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加强力量配置,把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配置到关键岗位。办公厅要加强与中央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对农业新闻舆论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媒体的互动,更好地为媒体提供信息服务、引导媒体积极报道宣传农业工作。各司局、各单位要把农业新闻舆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同步安排.主要负责同志在处置重大舆情时要靠前指挥,对重要稿件要亲自把关.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新闻舆论工作,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十六)各地农业部门要不断加强农业新闻舆论工作。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加强和改进农业新闻舆论工作。要进一步健全新闻发布制度,积极开展自主新闻发布;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农业新闻舆论工作有力有序高效开展;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等各项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加强跨地区协调,发布的信息内容涉及其他地区的,要提前沟通情况、通报信息;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十七)部属新闻出版单位要充分发挥“三农”宣传的主力军作用。部属新闻出版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农业新闻舆论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思想入位,研究新闻舆论规律,分析新闻舆论变化和特点,善于把工作重点变成新闻热点,及时传播正能量,通过新闻舆论引导,推动工作、指导工作。要紧紧围绕部党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策划,掌握舆论引导话语权,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主动适应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的深刻变化,创新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法、手段、业态、体制、机制,推动媒体融合发展。
(十八)开展农业新闻舆论工作的评估考核。把农业新闻舆论特别是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纳入各司局、各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建立考核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要加强督查指导,对新闻发布、政策解读、涉农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和热点问题回应等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要政策不解读、热点舆情不回应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十九)严肃新闻舆论工作纪律。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实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增强政治定力,始终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不动摇,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敢于发声、敢于斗争,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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